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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院长回归办案一线 主审案件当庭审结

发布时间:2018-07-1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肖继英 吴燕飞)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不履行收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法定职责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临江市人民法院院长王伟世担任审判长,亲自承办行政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审结。此庭审还邀请省级人大代表1名,市人大代表9名,政协委员9名参加庭审旁听。

  由于被告临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不履行收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法定职责,致使临江林业局站西棚户区改造项目长期拖欠上百万元的巨额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案件起诉后,被告虽履行了收缴义务,全部收缴了拖欠的易地建设费115.03万元,但公益诉讼起诉人仍要求确认被告在诉讼前未履行收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监管职责行为违法,法庭经审理后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详细阐述了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意义,列举了相关法律规定,使被告及公众了解到,收缴费用不是最终目的,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才是公益诉讼的根本目的。通过庭审,被告也充分认识到不履行人防工程建设监管职责的严重后果,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履职尽责,加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庭审后,法院还组织了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及旁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在座谈中,部分代表表示,通过法院的庭审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国防教育课,通过院长审理和当庭宣判也看出法院为保护公共利益的决心和效率。

  今后,法院通过审理公益诉讼案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将成为司法新常态。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审理公益诉讼案件,既能激活公益诉讼的正能量,又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形成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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