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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报批姐妹为弟买婚房是“绑架”:牺牲女儿利益

发布时间:2018-07-17  来源:中国妇女报  字体大小[ ]

  原标题:姐妹合资为弟买婚房:被爱“绑架”的女儿​​

  近日,山西吕梁一位22岁高姓小伙子的婚礼在网络上刷了屏。这个婚礼很特殊,新郎官是家中唯一的儿子,而且是最小的孩子。他有11个姐姐,最大的姐姐已经49岁,11个姐姐合资23万元(一说32万元)为弟弟购买婚房并筹办了婚礼。为了祝福弟弟,11位姐姐身穿同款红色衣服出现在婚礼上。姐姐们围着父母和弟弟团团坐,年纪最小的弟弟坐在最中心,全家十三口,都笑得十分开心,最开心的是妈妈!

  以爱的名义被“绑架”在持有传统性别观念的中国人看来,生儿子是最重要的事情。为了生儿子,很多女孩的名字就叫“招弟”“来弟”和“换弟”等。因此,父母加上一群姐妹,以一个宝贝弟弟为中心的场景在中国社会很常见。在这样的家庭中,年纪最小的弟弟是全家的重点照顾对象,全家人的爱都倾注到他的身上。不论家庭条件有多差,生活有多艰苦,这最小的儿子都不会体验到生活的艰辛与不易。这种情形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有,只要父权制文化的深层结构不改变,只要父子相承象征着家族血脉延续的唯一,这种情形终就无法消失。在大家的溺爱下,这些“宝贝儿子”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一切关爱都是理所应当,所以很多小皇帝长大以后不务正业、好吃懒做,没有担当,也没有责任感。

  在传统社会里,女儿出嫁便与娘家脱离了干系,顺便也摆脱了照顾“小皇帝”的义务。但因为提倡女儿要照顾父母,于是帮扶“不成器”的兄弟也成了姐妹们的责任,毕竟她们是在为父母排忧解难。姐姐要供养弟弟上学,姐姐要给弟弟买房买车,当然也有哥哥帮弟弟的。姐姐帮助弟弟的责任即便结婚以后也不能摆脱,因为在老泪纵横的父母面前,她们狠不下心。

  根据新闻报道,这个新郎官的姐姐们文化水平都不高,只有十姐高中毕业,考上了大学却没有上,因为家里穷。姐姐们都靠打工维生,除了开理发店的九姐外,她们的生活应该都不算富裕,拿出两万多元帮弟弟结婚压力还是蛮大的。

  针对网上的评论,考上了大学却没有入学的十姐对澎湃新闻的记者说:父母并不是重男轻女,只是想要一个儿子,而且日常生活中对她们都很公平,姐弟们关系都很好。因为家里孩子多,花销大,没攒下多少钱,所以弟弟结婚只能由11个姐姐一起来帮衬了。澎湃新闻对此做出了高度的评价:“她们体察到父母的不易,也体会到生命的不易,但是最终这种人生经验转变成了某种责任,让这个家庭充满了爱和团结。”

  因为“爱”,能体察父母的不易;因为“爱”,能上大学的十姐选择了放弃;因为“爱”,11个姐姐拿出自己的积蓄为弟弟筹办婚礼。这种爱固然令人感动,可是为什么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种爱都体现在姐妹对兄弟,很少体现在兄弟对姐妹呢?我们看到更多是姐妹辍学打工供养兄弟,很少看到兄弟辍学打工供养姐妹;更多的是父母逼着姐妹给兄弟买房买车,很少看到父母逼着兄弟给姐妹买房买车;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兄弟好就是全家好的“洗脑”,很少看到姐妹好就是全家好的传递。在爱的名义下,牺牲女儿的利益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很多女性的人生就这样被兄弟的生活“绑架”了。

  “绑架”背后的文化根源我想起几年前被揭出的一则父亲砍死留美博士女儿的旧闻。死者赵庆香聪明而努力,大学毕业读了研,后来又到美国读博士。因为家境不好,多年来她一直力所能及地回馈父母。留美期间,自己的孩子由婆婆帮着照看,而她却寄钱给娘家盖起了新房,只要父亲开口要钱,她是有求必应。但是,仅仅因为她没有答应帮助患有癫痫病的弟弟在城里买房娶媳妇,他的父亲便恼羞成怒,向着熟睡的女儿和女婿,恶狠狠地举起了斧头。在几年的求学生涯中,赵庆香的生活完全被爱“绑架”了,最后也因此失去了生命。事后,赵父一点不后悔,在他的心目中:儿子才是自己的,女儿是人家的。自己辛苦养大女儿,能挣钱了,钱却跑到别人家去了!不杀怎能解心头之恨!

  这件事情虽然是极端的个案,但拥有赵父那般心思的父母在中国并不是少数,在农村,尤其是经济落后的农村则更是常见。谁又能否认11个姐姐出资为弟弟购买婚房并筹办婚礼不是这种心理的呈现呢?

  近年来,在网络上可以看到很多女儿们的吐槽,不是抱怨父母向她们要钱给弟弟结婚,给弟弟买房,就是抱怨已成年的弟弟向她们要钱。有一个女儿吐槽她母亲向未婚夫索要礼金50万元,少一分不成,而且宣布:只要拿来50万元,女儿就跟你走,婚礼办不办都没关系。显然她母亲要50万元并不是为了所谓的“面子”,而就是把嫁女儿当作生财之道。在很多父母的心目中,女儿就是“赔钱货”,要想不赔钱,就要想尽一切办法把钱要得越多越好。至于女儿的生活,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用爱的名义要求女儿,让她们供养兄弟,让她们为兄弟买房买车,其实质就是“绑架”女儿。在传统父权制文化意识形态里,女儿是寄养在娘家的人,她最终要通过结婚的方式回到她自己的家。受这种意识形态的影响,养女儿便是赔钱的买卖,“赔钱货”就是传统社会对女孩子的歧视性称呼。为了少赔钱,则尽量减少养育女儿的费用,吃的用的都没有兄弟们好,早早让女儿出去打工挣钱。如果女儿学业有成,或者闯出了一点名堂,能挣钱了,父母就恨不能榨干她所有的油水,免得肥了外人田。在很多父母的心目中,女儿就是儿子的挣钱机器。女儿未结婚时拼命要钱,女儿结婚时则索要高额彩礼,而要钱要彩礼的目的,绝大部分原因是为了不太成器的儿子。如果女儿为亲情所束缚而不知反抗的话,父母对女儿的这种要求会一直持续下去。

  当然,笔者并不反对女儿回馈父母,因为这是为人儿女的义务。笔者也不反对成年的有能力的姐妹帮助生活艰难的兄弟。但笔者认为对兄弟的帮助应该体现在生存能力的培养方面,比如供未成年的兄弟上学,也可以给未成年的兄弟提供支持帮助他们学习技术,但帮助绝不能没有底线。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责任和担当,但是这种责任和担当,靠父母和姐妹大包大揽是培养不起来的。过度的溺爱和包揽只能供养出一个扶不起来的阿斗!当然,女儿被“绑架”的事情大都发生在经济条件较差、多女少子家庭,但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它体现了社会对女性的态度。事实上,在很多农村和城中村,妇女权益之所以受到损害就是因为父权制文化影响根深蒂固。所以,党和国家政府应该大力倡导男女平等思想,同时采取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比如通过立法确认女儿对父系血缘的传承,通过鼓励性政策推行女娶男嫁的婚姻方式等,以打破父权制文化的深层结构,促进女性地位的提高。

  (作者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导)​​​​

中国法律网摘编 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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